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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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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投资分红 |
| 所属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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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30日至59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交 |
| 保险期间 |
6年、10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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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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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将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的年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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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种分红型人寿保险,您既可以获得疾病身故保障,又可以获得意外身故保障,满期时还可以领取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投资和经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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