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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信诚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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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附加保险 |
| 所属公司 |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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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18周岁至55周岁 |
| 缴费方式 |
与主合同相同 |
| 保险期间 |
与主合同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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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180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得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给付(若此前曾领取的残疾保险金及烧烫伤保险金将会扣除)。
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不幸造成附表一所列的残疾,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
注:所谓永久完全是指自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不在此限。
烧烫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不幸造成III度烧烫伤且达到附表二所列的烧烫伤情况之一(以合同条款定义为准),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
双倍赔偿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是:
(1) 以乘客身份乘坐于行驶在固定路线之公共交通工具内;
(2) 或在一般载客用升降机或手扶梯内(矿场及任何建筑工地升降机除外);
(3) 或在起火之学校或医院内,且于起火当时已在建筑物内;
而造成上述的身故、残疾或烧烫伤,除可获得前述各项保险金的给付外,可再获得同等金额的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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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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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本计划适合18至55周岁人士投保。
附加于信诚寿险主合同中,保障年期及缴费期与主合同相同,最高可达65周岁。
本计划提供24小时全球保障,包含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引致的身故、残疾和烧烫伤。
自动享有的特定事故双倍赔偿给付(详见下文之保险利益)为您带来双重保障,让您更加安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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