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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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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投资分红 |
| 所属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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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18周岁至58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5年、10年、20年 |
| 保险期间 |
保至7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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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年金。
趸交保险费的-:年金=基本保险金额×2.5%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2.5%。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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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红利事项: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年金领取:
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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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1.返三金: 生存金. 祝寿金. 分红金.
2.免三税: 利息税. 所得税. 遗产税.
3.鸿禧养老,十金十益,灵活交费储备金,生活零用有现金,定期领取养老金,变现应急周转金,生命保障保险金,保单收益金添金,满期返还祝寿金,专家理财今生金,额外分红增值金,多重领取金加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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