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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新华人寿福如东海终身寿险(C款)(分红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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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投资分红 |
| 所属公司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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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
| 缴费方式 |
年交:3年、5年 |
| 保险期间 |
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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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上述“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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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红利事项: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
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对应日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将公布的分红率,在该分红率公布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但在此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进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变更,涉及分红率时,本公司将适用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
保单生效对应日与分红率公布日为同一天的,适用该公布日公布的分红率。
前述“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指某一会计年度末(分红率核算日)至该分红率公布日的期间(不包括该公布日)。
二、终了红利
除减保外,一般情况下,终了红利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至多出现一次。在本合同因发生保险事故、退保等情形而终止时给付。减保时,给付本合同的终止部分所对应的部分。
终了红利分为二种:
1、体恤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全残或身故,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体恤金的形式相应增加有效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
2、特别红利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效力非正常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红利分配,则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相应增加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述终了红利的数额可能因保单特性(包括保险期限、基本保额、保单经过年度、性别、投保年龄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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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1.交费期短 三年五年交费无忧
2.保障终身 一生护佑传家之宝
3.分红增额 保额递增长效投资
4.全能理财 多重功用分期规划
福如东海系列产品集终身寿险、全残保障、终身分红三大特色为一身,在保留了传统终身寿险特点的同时,增加了新华人寿特有的"年度红利+终了红利"的分红方式,通过复利累加达到增加保险金额的目的,从而加强了产品的储蓄投资功能,并借此实现全能理财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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