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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金色年华养老金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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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养老保险 |
| 所属公司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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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30天--69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10年、15年、20年、30年 |
| 保险期间 |
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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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领取年龄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所交保险费及增加值退还于受益人(增加值根据所交保险费以年单利3%计算,不足年部分不计),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领取年龄的合同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下列方式之一,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
1、每月领取100元,如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养老金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本合同效力终止;如被保险人领满十年养老金后仍生存,可继续按原领取方式领取养老金,直至其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
2、每年领取1000元,如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养老金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本合同效力终止;如被保险人领满十年养老金后仍生存,可继续按原领取方式领取养老金,直至其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
3、一次性领取10000元,本合同效力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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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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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保证至少领取10年,生存越长,领得越多,活得越好
专款专用,最大程度提高养老金给付水平
领取前身故,退还所交保费和增加值
领取方式灵活,月领、年领、一次性领,满足不同客户不同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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