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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新华人寿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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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医疗健康 |
| 所属公司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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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6个月至65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10年、15年、20年、30年 |
| 保险期间 |
保至81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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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本合同所指手术,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本合同所指手术,本公司按
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1+2%×保单经过整年度)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已交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八十一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且未患本条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未实施本条所指的手术,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上述“已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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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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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1、32类重大疾病保障,并独具“终末期疾病”,保障面广。
2、保额每年2%固定递增,年龄越大,保障越高,极具人性化,并且可部分抵御通货膨胀。
3、一旦患所指重大疾病,100%赔付,专款专用,充分体现健康险是生病时“急用的现金”。
4、81岁返还本金,作为祝寿金,用利息换得健康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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