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展示 |
|
本产品关注度 次 |
|
|
您是否找到了合适的保险产品,您是不是想以最低的价格购买该保险,我们为您提供了这个信息平台,您只需要在这里
注册 并
登录
后,填写您的保险需求,将有最优秀保险代理人与您联系。 |
|
|
|
|
产品名称 |
太平洋步步高增额终身寿险 |
|
| 险种类别 |
保障保险 |
| 所属公司 |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投保范围 |
16周岁至55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缴、限期缴费(10年、20年缴清)年缴至被保险人60周岁 |
| 保险期间 |
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 |
|
保险责任 |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身故发生时即时保险金额的10倍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后2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身故发生时即时保险金额的全数及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身故发生时即时保险金额的10倍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三、重大疾病保障: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后2年内,被保险人确诊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按医院出具证明之日即时保险金额的全数及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被保险人于6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前,确诊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按医院出具证明之日即时保险金额的7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60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后,确诊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保险人按医院出具证明之日即时保险金额的8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生存祝寿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9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保险人按全部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给付生存祝寿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五、保险费豁免:分期缴付保险费的,在缴付保险费期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全残,从下一个缴费日起可申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
|
综合事项 |
|
|
产品特色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