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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两全保险(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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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保障保险 |
| 所属公司 |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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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0至60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缴、分期缴费:5年、10年、15年、20年缴清 |
| 保险期间 |
5年、10年、15年、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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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家庭保障金给付: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从被保险人身故后的下一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保险人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给付家庭保障金予受益人,直至保险期满前一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最后一次家庭保障金,本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内身故,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后,不再给付家庭保障金,本合同终止。
三、生存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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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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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1.身故保障,用以延续未尽责任;
2.家庭保障金,用以弥补收入损失;
3.生存保险金,陪伴你享受美好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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