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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幸福人生终身寿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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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保障保险 |
| 所属公司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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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
| 缴费方式 |
年缴 |
| 保险期间 |
终身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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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1.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于保险责任开始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3.重大疾病保障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内因疾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见释义6.3),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初次发生且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见释义6.4)确诊还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但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90天限制),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或疾病定义中某疾病限定的最高给付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3周岁前发生“重大疾病”,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将乘以下表对应的比例给付: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年龄 给付比例
0至1周岁 25%
1至2周岁(含1周岁) 50%
2至3周岁(含2周岁) 75%
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保险金额确定。当主合同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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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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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价格优廉,实惠可见;
缴费方式,多样灵活;
提前给付,重疾无忧;
分红增值,养老无忧;
有病保病,无病增值;
给付额度,随心选择;
保额终身,恩泽后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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