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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平安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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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附加保险 |
| 所属公司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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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16周岁至50周岁的男性 |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10年、20年和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 |
| 保险期间 |
10年、20年和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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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一)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本公司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保险责任终止。
(三)保险费豁免
给付上述"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豁免本附加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对于本公司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是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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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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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1.定期保险,保障全面,充分体现保险真谛;
2.量身定制,专为男性设计,更为贴身;
3.25种重大疾病保障,特别关注您的身体健康;
4.重大疾病分类给付,节约您的保费支出;
5.保费豁免后责任继续有效,体现人性关爱;
6.保单短期贷款,便于您资金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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