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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百年安康终身寿险(分红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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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投资分红 |
| 所属公司 |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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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出生满六十天至六十五岁 |
| 缴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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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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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 在本合同有效的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如下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不足1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身故保险金。
2、满1周岁但不足2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身故保险金。
3、满2周岁但不足3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身故保险金。
4、满3周岁但不足4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身故保险金。
5、满4周岁及以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必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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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红利给付
本公司提供下列四种红利领取方式,投保人可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种:
1. 现金领取:投保人每一保单年度以现金方式领取红利。
2.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本公司每年确定红利累积利率并且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公司将一并给付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
3.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保险费。
4.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额部分不参加分红。
倘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保人可以按本公司的规定变更红利领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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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海尔纽约人寿百年安康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被保险人除享有普通保险的各种保障之外, 海尔纽约人寿还将根据上一年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状况决定该年度的红利金额并分配给投保人, 给您提供机会来参与海尔纽约人寿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
保单特色
● 保单为分红型的计划,集保障及储蓄于一身,可享有获派红利的权利,参与公司经营成果的分配。
● 可享有终身的保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时,给付身故保险金。
● 可为投保人累积一笔可观的款项,令投保人家庭生活安稳。
● 提供四种不同红利的领取方法,以供投保人选择,切合其需要。
● 适合任何由出生满六十天至六十五岁人士投保。
● 提供多种交费期选择,切合不同客户的需要。
● 在保险期内,保费维持不变。
● 更可选择其他附加保障,如豁免保险费保险,医疗保障,生活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个人意外保障等,令保障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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