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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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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投资分红 |
| 所属公司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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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不限 |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 |
| 保险期间 |
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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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一、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 本公司按照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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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红利事项:
(一)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二)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
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
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三)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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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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