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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2007机动车盗抢保险(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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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机动车辆 |
| 所属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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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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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方式 |
趸交 |
| 保险期间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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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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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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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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