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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平安长青终身养老年金保险(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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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养老保险 |
| 所属公司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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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18周岁至65周岁 |
| 缴费方式 |
年交:5年、10年、15年、20年、30年和缴费至45周岁、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 |
| 保险期间 |
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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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一、养老年金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本公司按下表给付比例乘保险金额每年给付一次“养老年金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给付次数
1-10次
11-20次
21-30次
给付比例
10%/次
15%/次
20%/次
每给付10次按保险金额的5%递增,依此类推。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交费期间内身故,本公司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10%年增长率单利增值,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自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105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止可领取之“养老年金保险金”总额减去已领取的“养老年金保险金”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 以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为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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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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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1.确保您安逸的晚年生活。
2.递增的养老年金,每10次增加保额的5%。
3.领取期间内保证可领回至105岁可领取的养老金。
4.可办理"生命尊严提前给付",舒缓人生困境,提前享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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