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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信诚附加住院津贴长期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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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附加保险 |
| 所属公司 |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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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60天至55周岁,最高可续保至65周岁 |
| 缴费方式 |
同主合同 |
| 保险期间 |
五年,每五年届满后,经本公司同意可续保,并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实际年龄计算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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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时,本公司将给付以下赔偿:
1、 住院保险金的给付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本公司将按保险单所载的投保单位,根据附表的每日保险金额乘以住院天数(但不包括住院的第一天和第二天)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住院间隔未达九十日,则视为同一次住院事故给付。
2、 入住重症监护室保险金的给付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且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于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期间,本公司在给付住院保险金的同时,根据附表的重症监护室保险金给付予被保险人,每次给付日数不超过三十日。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住院间隔未达九十日,则视为同一次住院事故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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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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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1.承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55周岁。
2.附加于信诚保险主合同中,保障年期为5年,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续保至65周岁。
3.若被保险人不幸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或入住重症监护室,即可获得“住院保险金”或入住“重症监护室保险金”的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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