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表1: 保险费率表 职业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年费率(‰) 7 9 11 14 17 20 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依据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分类表》确定,外交、访问、考察、留学、短期培训、探亲访友人员的费率按第一级职业类别费率计算。 特别费率由签单公司核保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不同的职业类别分别厘订,但其费率不得低于第六级职业类别费率的150%。 去风险程度较高国家或者从事高风险职业超出附表1范围的被保险人,签单公司可在本条款规定的保险费率基础上,视风险程度加收特别风险保险费。 附表2: 短期费率表(按年费率的百分比计算) 保险期间 (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百分比(%) 20 30 40 50 60 70 75 80 85 90 95 100 注:1、保险期间在1个月以上,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2个月以上, 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计算,依此类推。 2、保险期间在15日以上(含15日)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 3、保险期间在15日以下(不含15日),按日费率计算。 日费率=年费率÷3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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